在职教师违规补课专项整治方案怎么写:附万能模板范文

为持续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工作,全面提升教师师德素养,推动“双减”工作走深走实,有效遏制校外违规培训隐形变异问题。根据XX省教育厅《关于开展中小学在职教师从事校外违规培训专项治理的通知》(X教通[2022]112号)和《XX市中小学在职教师从事校外违规培训专项治理实施方案》的要求,经研究决定在全校开展在职教师从事校外违规培训专项治理工作,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在职教师违规补课专项整治方案怎么写:附万能模板范文

全面贯彻x的教育方针,准确把握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的使命担当,把立德树人的成效作为检验学校一切工作的根本标准,坚持从严整治,综合施策,坚决遏制我校在职教师从事校外违规培训,确保“双减”工作扎实有效,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二、工作范围

1.本实施方案所称“校外违规培训”是指违反XXX关于培训主体、培训人员、培训时间、培训地点、培训内容、培训方式等规定,面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开展的学科类和非学科类校外培训,包括线上和线下培训。

2.在职教师在校内违规组织开展有偿补课的行为,按照相关法律及规定另行处理。

3.本次治理重点聚焦以下校外违规培训行为:

(1)教师在本人或亲友家中有偿开展校外培训;

(2)教师本人或以他人名义租用、借用场地有偿开展校外培训;

(3)教师到学生家中或学生家长、家长委员会提供的场所有偿开展校外培训;

(4)教师利用校外培训、学生托管、教育咨询、教育服务等机构提供的生源和场所有偿开展校外培训;

(5)教师到校外培训、学生托管、教育咨询、教育服务等机构兼职或兼薪从事校外培训;

(6)教师违反XXX关于培训时间、培训内容等规定组织开展校外培训;

(7)教师利用职务之便为校外培训等机构或他人介绍培训生源、提供学生信息;

(8)教师动员、诱导、暗示或强制学生参加校外培训;

(9)教师将教学进度、作业管理、考试评价等与校外培训挂钩。

三、组织机构

1.成立XX县XX学校在职教师从事校外违规培训专项治理领导小组。学校x支部书记、校长XXX同志任领导小组组长,校委成员XXX、XXX、XXX、XXX、XXX和XXX任副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XXX同志任办公室主任,x支部委员及各部门负责人为办公室成员。通过创建信息专报、召开专题会议、“四不两直”督查、约谈教师等方式,切实推进相关工作落实。

2.领导小组办公室成员主要职责:

(1)x支部委员:负责统筹中小学在职教师从事校外违规培训专项治理工作,指导各中心开展工作,并及时整理上报在职教师从事校外违规培训专项治理的相关资料,做好资料归档工作。

(2)教务处:负责将中小学在职教师从事校外违规培训专项治理纳入对中小学校绩效考核的指标体系,查处在职教师从事校内违规培训事件,落实处罚到位。

(3)德育处:负责收集在职教师从事校外违规培训的信息,协助查处在职教师从事校内违规培训事件。

(4)教研室:负责密切把握在职教师的思想动态,关注在职教师的思想动向,协助查处在职教师从事校内违规培训事件。

(5)电教室:负责统筹协调在职教师从事校外违规培训专项治理宣传报道等相关工作。

四、工作安排

1.动员部署。2022年5月下旬召开工作部署会,组织全体教师开展师德师风教育和“双减”政策宣传,将《学科类校外培训有关政策解答》(附件1)印发给全体教师,做到人手一份,组织集中学习,并签订承诺书(附件2),同时对专项治理工作进行安排部署。

2.集中治理。2022年6月至2023年2月,根据工作方案扎实开展专项治理,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建立暗访督查、专项督导、集中排查相结合的巡查机制,坚决遏制本校在职教师从事校外违规培训现象。(1)通过学校微信公众号、主流媒体等向社会公布投诉举报电话,畅通投诉举报渠道。(2)建立投诉举报台账,对投诉举报问题线索和相关诉求,做到及时受理处置,确保件件有回音。(3)采取“四不两直”方式对重点区域、重点场所进行暗访巡查,并做好记录、总结,及时将情况上报给上主管部门。(4)就出现的问题加大查处力度,进行重点整治,并及时运用典型案例开展警示教育。

3.梳理总结。2023年3月,认真总结开展专项治理的情况,梳理工作经验,查找薄弱环节和问题不足,举一反三、对症施策,建立健全常态化治理机制。

五、严肃查处问责

学校对在职教师从事校外违规培训“零容忍”,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基本事实存在的,绝不姑息,一律上报,先暂停工作、再调查处理。对违背“双减”政策,违规补课的行为,一律参照有偿补课相关规定、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教育部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的规定》(教师〔2015]15号)、《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2018年修订)》(教师[2018]18号)等文件精神,视情节给予相应处分或处理:

1.一经查实从事校外违规培训的,对涉事教师给予通报批评或诫勉谈话,责令其作出书面检查、退回违规所得,并取消不得少于两年的评奖评优、职务晋升、职称评定、岗位聘用、工资晋、申报人才计划等方面的资格。情节严重的,对涉事教师给予警告或记过处分。

2.经处理或处分后仍不改正,继续从事校外违规培训的,对涉事教师给予降低岗位等或撤职处分;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对涉事教师给予开除处分或解聘,直至撤销教师资格。

六、投诉举报方式

1.电话:

2.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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